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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器地面溢油的预防和处理
文章来源:来自网上    点击数:2138    更新时间:2010/7/31 17:53:06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二单元:地面安全

第39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溢油的预防和处理

MH 3145.39-1996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地面溢油的预防和处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民用航空港和维修单位。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美国消防协会《飞机加油防火标准》(NFPA407)1990年版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溢油 overflow fuel

航空器在加放燃灿及地面加油设备输油时所发生的燃油泄漏和维修过程中燃油的过量排放。

4. 预防和处理

4.1 溢油的预防

4.1.1 地面加油设备的技术壮况必须符合要求,并保持在可靠工作的状态。

4.1.2 航空器加油时,地面加油设备的输油接头与航空器油箱接头的连接应锁牢

4.1.3 加油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加油车各种仪表运行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应停止加油。检查油车输油接头与航空器油箱接头连接处是否有渗漏,航空器油箱通气口是否溢油。

4.1.4 地面加油设备的操作有员应与器加油人员切配合,防止航空器过量加油。

4.1.5 航空器放出燃油时,除在连接处接好外,还应注意放入容器内量不得过满,以防溢出。

4.1.6 航空器燃油系统进行维修工作时,如有过量燃油排出,维修人员应采取相应措施。

4.2 溢油的处理

4.2.1加油时发生溢车,应立即停止加油工作。

4.2.2 溢油区域超过2m2时;

――不允许拖动工作梯等设备,防止因摩擦而产生的火花;

――在距溢油区25m范围内不允许开启电器设备‘

――不得操作辅助动力装置、电源车、空调等设备。(经批准的靠近航空器的防爆电器设备,可以保持接通状态,其他电器设备应关断);

――将机动加油车辆或其他机动设备撤离溢油区域,或在清除溢出燃油符合安全要求之前,使其保持现状。

4.2.3 在溢油区域应布置还有灭火设备的人员,并处于警戒状态,防止未经的人或车辆闯入,其余无关人员应立即避向燃油的上风方向或转移到安全地带。

4.2.4 如果溢出的燃油失火并有可能危及航空器的安全,只要条件允许,就应当将航空器撤离溢油区。

4.2.5 少量溢油,可用砂子、泥土或其他吸收剂掩盖,然后将其清除。也可用经批准的矿物型吸油剂清除掉。不允许将燃油冲入或排放在排水沟或下水道内。一旦燃油进入了排水沟或下水道,就应尽可能地向排水沟或下水道注入大量的水,最大可能地冲淡所含易燃油液。

4.2.6 溢油面积超过5m2或在任何方向溢出尺寸超过3m的连续流动或对人员财产构成危险时,应通知机场消防部门。消防人员未到达现场前,在场的维修负责人应组织人员,在溢油的边缘喷洒泡沫或干粉灭火剂,并用吸收剂从溢油边缘慢慢倒向溢油中心,直到完全复盖为止。在消防人员没有到达之前,不要清除吸收剂。清除时,仍应防止静电起火。

4.2.7 在溢油区域喷洒化油剂复盖燃油,喷洒量为溢出燃油的30%,喷洒后等1~2min后,用大量自来水冲洗。如果溢油区域还有油珠出现,则再进行一次。溢出燃油也可用消防车或水车进行冲洗。

4.2.8 如果任何人员被燃油喷中,或衣服被燃油浸湿,应撤离到安全地还,脱下衣服用水冲洗身体。如果个别人员的身体被引燃,应立即用毯子、大衣或其他被服包裹其全身或立即提醒其滚或迫使其倒地打滚,将火苗扑灭。

4.2.9 发生溢油的航空器,应彻底检查,是否有损坏或易燃液体、蒸汽进入机翼或机身的陷蔽区域,如发现问题,要采取纠正措施。

4.2.10 在溢出燃油未清除,不能保证安全时,不得在该区域内启动发动机、电源车、气源车或可产生火花的设备。

4.2.11 工作人员不得在溢油区域内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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